第286章 袁绍挂孝(1/2)

多年以后,李素想起兴平四年六月十二日这天,一连传来的两条重磅消息,而且都是镇守一方的诸侯豪杰突然暴毙/重伤,依然会感慨:历史总是喜欢让很多大事件扎堆地发生。

第一条是辽东太守糜竺派刘晔带来的,第二条则是江东军的快马使者召回周瑜时带来的——虽然这第二条李素当时并不知道,江东军封锁得很好,他是隔了半个多月后才听说的。

糜竺和刘晔的事儿且放一放,先看周瑜黄盖从孙坚的信使朱治那儿,听到了什么噩耗。

周瑜急匆匆回到船上,把船队缆绳都放开,顺江东下确保远离了甘宁的巴丘水军后,才招来朱治问个明白:“朱郡丞,主公攻打丹阳、吴郡如此顺利,王朗也已龟缩回山阴,怎么会出现意外的呢?主公伤势如何?”

黄盖:“就是!主公武艺高强,怎么会受重伤!这不可能!”

朱治悲痛地说:“主公武艺高强,遇敌则先,这当然是天下皆知,可坏就坏在主公怜恤士卒、每战亲冒矢石。”

周瑜:“那就是因为亲自督战攻打秣陵城,为流矢所伤?”

朱治:“不是,没那么简单。”

黄盖:“让君理说!公瑾你别打岔!”

周瑜恼怒地白了黄盖一眼,但也不说,只是抬手示意朱治继续。

朱治:“是这样的,主公因为久攻秣陵不下,故而焦躁,每日亲自督战。不过张长史和程德谋都是老成持重之人,都会派足够的长牌手掩护主公,等闲也不会因为城头守军矢石所伤。

关键是五月中旬的时候,公瑾你走后不久,主公因为计点士卒伤亡过大,而吴郡又已平定,他就开始想办法募集吴郡新兵担任攻城,还多用许贡、严白虎麾下被俘的俘虏,以长枪硬弩逼着他们在先攻打……”

听到这儿,周瑜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军阀嘛,爱惜自己嫡系的、有经验的老兵的生命,让新附军鱼腩去当炮灰,都是正常操作。

听说汉中王刘备四五年前奉旨讨伐反贼张鲁,不也是让当时刚投降关羽不久的白波贼,担任蚁附攻打阳平关的炮灰任务?好保全命更值钱的幽州军嫡系精锐。

孙坚这么做貌似也没问题啊。

周瑜:“那怎么就会受伤呢?快说重点!”

朱治:“主公抓新附军蚁附,一时吴郡战俘多有怨言。可就在这时,有一些之前逃散的吴郡散兵游勇,受几个吴郡乡间土豪带领,说是看重主公开出的赏格,愿意主动担任攻城的任务,主公大喜,就接受了这些人的投效。

谁知,那些吴郡游勇被编入攻城部队后,就畏战不前,一开始跟督战者发生了冲突,因为人多,主公也不好全部严行军法,带队的军官还解释说,是被督战将校排挤刁难,才不肯死战,说如若主公肯亲自督战、见证他们的勇武立功,有功必赏许诺必信,他们才愿奋死搏杀,先登拿下秣陵城。

你们都知道的,主公这人向来就喜欢亲冒矢石激励士卒,那些吴郡游勇喊冤要主公亲自督战见证,主公怎会不允?就带着百十亲卫盾手,亲临城下来到这部吴郡游勇之中督战。

谁知,那天攻城开战之后不久,那些吴郡游勇就突然临阵倒戈,还口中大喊‘我等乃吴郡太守许贡门客,今日为主报仇!’,还有什么‘我等乃吴郡陆康族人,为家主报仇!’,一齐蜂拥掩杀主公。

主公附近仅有数十人嫡系心腹亲卫,其余友军、督战队一时救援不及,半炷香后才彻底杀散那两队近千人的吴郡游勇,斩杀数百贼。可主公就因为一时寡不敌众,身中两刀。

而且当时原本是在督战蚁附攻城,主公身边的牌手都以长盾遮蔽城头箭雨。城下乱兵厮杀中,牌手全部被冲乱,死者无数,城头箭雨没了遮蔽,主公也身中数箭,虽有铁甲护身,依然伤势颇重。”

周瑜听完,这才惊呆了地跌坐在甲板上。

孙坚竟然是因为连杀吴郡第一大族陆氏的要人、庐江太守陆康,以及吴郡本地的太守许贡,结果被陆康的族人和许贡的门客联手拼死卧底报仇,刺杀成重伤。

不过周瑜并不知道历史,他也就不知道孙坚这是把原本会反噬孙家的仇人势力的仇恨值都拉过去了。如果他们不刺杀孙坚的话,将来说不定也会刺杀孙策的。

孙坚因为蝴蝶效应没跟刘表抢地盘,躲过了黄祖的矢石如雨,却没躲过秣陵城下的内外夹攻。

只能说孙坚孙策父子性格如此,都喜欢冒险激励士气,就算他们赢了死神几十次,死神只要赢他们一次就够了。正如后来郭嘉的评价:“匹夫之勇,性急少谋,轻而无备,必死于小人之手”。

周瑜缓了很久的神,又问朱治孙策的情况如何、前线是否有稳住。但朱治也不知道,他只能说他来报信的时候情况还没出现变化。

周瑜便下令船队加速,再加速,飞速顺江而下往回赶。

六天之后,周瑜就帆桨并用、依风顺水,狂奔回丹阳郡地界,在当涂上岸。

不过幸好,周瑜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是表情悲戚的孙策、头戴白布前来迎接。

“伯符,战况如何?主公这是……”

“先父已经伤重不治了……”孙策悲痛地说,“不过好在我也攻下了秣陵,告慰了先父在天之灵,还杀了周昕和许贡全族,还有陆康留在吴县老家那些亲戚,算是报仇了。”

周瑜松了口气:“怎么就反而攻下了秣陵城呢?局势都稳住了么?”

孙策痛哭着说:“也怪周昕狂妄,他当时知道许贡已死、王朗已退,困守秣陵孤城再久也不太会有援兵,所以那天在城头,周昕看到先父中箭受伤、中军大纛也被叛军砍倒,就以为有机会,想殊死一搏。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