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3章 政权和君权(1/2)

“大人,”助理在一旁小声说道:“恐怕风评只是一桩。另有一桩事,公不得不小心啊!”

“什么?”苏方抬了一眼。

“内阁其实是反对携铳退役的。”助理道。

苏方仿若石像,一时没有任何反应。

关于携铳退役的事往往和诸学之中普及火铳操演联系在一起。同时成为了文官的试金石。

在吏部就有个段子,说是选官时不用问别的,只问是否支持携枪推移,诸学普及火铳操练。

若是参与铨选的官员坚决赞成,这是皇帝的忠臣,可以委以一县,或是边夷一府。

若是反对,那就是大明的忠臣,还要看他为何反对。回答影响社会治安,不利于官府治理的,可见其人是以劳心者自居,可试以部院,留为京官,但终身亦不过五品、四品的格局。

若想执掌部务,直达三品显贵,则必须看出:这其实文武之争。

寄情于物,人之常理。只要这杆火铳放在家里,此人这辈子无论居于何等岗位,处于何等阶层,都不会忘记自己当过兵,始终会有武人的烙印。若是没有这杆火铳,时间则会慢慢刷洗这份记忆。

苏方已经做到了正四品,过两年升三品显贵也是当仁不让,他已经能够摸到了这层。

换作阁老们来看,却能看得更深。

这杆黝黑的火铳,其实还是君权与政权之争的关键。

虽然满天下的人都深信:君权即为政权。实际上大明从成祖设立内阁之后,君权和政权就已经分离了。从仁宣之治到严嵩乱政,都是政权不断从皇帝转移到内阁的过程,直到徐阶挂出条幅:“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诸公论”,竟然没人觉得不妥。

在阁老看来,皇帝只需“威福”,而政务却是诸司的,至于人事权和司法裁判权,更要“还诸公论”。

崇祯是万历皇帝之后唯一一个有意识夺回政权的皇帝,但他能够想到的手段只是“换人”。国变之前十七年,凡五十相,破了大明的记录,敲碎了武将对文官重臣的依附关系,同时也失去了朝廷对军队的控制权。

徐梁国变的特殊时期,将军权、政权统摄一身。即便迫不得己放些治政之权给文官,但军权却是始终紧握不放。武官们有了皇帝的金大腿可抱,谁还去依附文官?

携铳退役则是一个将举国青壮之人打上武人烙印的手段,让他们始终牢记自己的武人身份,哪怕日后进学,成了博士。始终不会忘记军旅生涯,不会忘记在军中受到的绝对忠于皇帝的教育。

回到王鲁豫的案子上。

如果认为王鲁豫应当杀人偿命,则很容易落入一个逻辑陷阱:当初若是不许携铳退役,哪里会有这等惨案?

这也是内阁诸公有意无意希望听到的声音。

苏方这个时候,终于知道手里的诉状是多么地沉重了。

“胡闹,既然是军籍,一开始就该移送五军都察院啊!”苏方在桌上一拍:“警察局那些法盲不懂规矩,御史也不懂么?”

助理抿嘴偷笑,暗道:所谓铁手。也不能免俗啊!

苏方吸了口气,道:“但是,既然已经拿到了手上,再这么送出去,人家必说咱们怕事。”

助理一愣,不知道这位副都御使什么意思。

“先就管辖权问题报请圣裁,看圣意如何。”苏方道。

助理顿时肃然起敬:这手高明!直接交给圣上,无论圣上怎么说。反正都察院是没有责任了。

……

徐梁在第一次听说王鲁豫的案子时,就已经想到了可能发生的社会影响。

如果自己直接介入。无疑会破坏既定的司法程序。作为一个法学专业出身的皇帝当然问题不大,但后世却要为此走更多的弯路。

直到都察院将管辖权问题提交上来,算是给徐梁了一个接手的机会。

“虽然王鲁豫的户籍仍在军中,但军人身份应该按照登记为原则,即登记入伍直到注销军职军衔之前为军人。王鲁豫在退役返乡途中犯罪,应当算是凡人犯罪。由顺天府推事院审理。”

徐梁在朱批上进行了说明,并且将此例列为司法解释,发往全国,一样拥有法律效力。然而这件事并非简单结束了,其社会影响力太大。皇帝必须进行权衡,到底是铁了心护王鲁豫这个短,还是坚持公正和正义。

“陛下,杀人偿命,如此简单的事为何会闹得满城风雨?”皇后十分不解最近报纸上的争论会这么大。更不认同王鲁豫光天化日之下开铳杀人,即便有人指出这王二麻本是个破皮无赖,而且在东虏据城时有过变节行径。

若是退役士兵能够想杀人就杀人,还不得到严惩,这个天下得乱成什么样?

“因为有人想借此事做些小动作。”徐梁道:“有人要借此禁民间私有火铳,也有人想借此机会打开民间火铳之禁,不设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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